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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党员、干部队伍好 |
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,正确行使党员权利,按时参加组织生活,按规定交纳党费和接转组织关系,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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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组织生活会记录、考勤表、党费收缴清单、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|
党员(含离退休党员)有经常不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的,有一个扣0.5分;党员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,有一个扣0.5分;不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交纳党费的,有一个扣0.5分;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,有一个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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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政治立场坚定,不信教、不参加宗教活动,坚决与非法邪教组织作斗争,不组织、参与群体性上访闹事,在关键时刻经受得住考验。 |
3 |
平时掌握计分 |
党员中如有信仰宗教、参加宗教活动的,有一个扣1分;如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活动的,有一个扣1分;如有组织、参与群体性上访闹事的,有一个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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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、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的各项规定,没有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党员、干部。 |
3 |
平时掌握计分 |
单位党员、干部有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,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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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、干部能够带头学习理论,带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,勇于承担急、难、险、重的任务,业务过硬,实绩突出,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 |
4 |
听取群众意见 |
党员、干部作用发挥不好的有一例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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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机制好 |
认真开展“五个好”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,建立健全党委、总支、支部层层抓创建的目标责任制,坚持每年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考核评比,形成争创机制。基层党组织书记由该基层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兼任,实行“一岗双责”。 |
7 |
听汇报,看活动安排、目标责任书和考核评比记录等资料 |
1、没有安排开展“五个好”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扣2分;没有建立创建目标责任制扣1分;没有进行考核评比扣1分。
2、基层党组织书记没有实行“一岗双责”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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